镇江社保新政后,社保办理、邀纳有何变化?

2020-12-08 891

我们知道从2019年开始新的社保政策就开始实施了,早在2018年关于新的社保制度就已经被提出,并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之一,毕竟社保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企业的相关利益。《关于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由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医保局联合发布。

在以前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社保的办理、邀纳很难统一起来,而社保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这些情况会发生变化,并深刻的影响到企业和个人。

社保改革后如何参保登记?

2019年1月1日以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工作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各参保单位、各参保人员仍按照原渠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单位登记信息及登记信息变更、人员参保登记及登记事项变更。

社保邀费基数如何核定?

2019年1月1日以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核定,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各参保单位仍按照原渠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业务办理期仍为每月1日至25日。

从2019年1月开始,社保经办机构于每月月底向税务局移交当月缴费核定数据。

按照《公告》要求,从2019年1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继续由税务征收,同时工伤保险费移交税务征收。

社保中断以后有哪些影响?

按照社保邀纳的来说,社保一般是不能中断的,社保中断以后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包括基本的医保卡和医疗服务、个人的购房服务等。

并且人社部制定了社保领域的黑名单制度,如果违反相关的社保要求或者规定,很可能会进入社保的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就会受到联合惩戒,从而对个人出行等行为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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